蔡姓警員被判刑4年半。
台灣新北市一名警員蔡柏威(已改名蔡傑燊),前年受理一名女子舉報毒品案,藉口到女子住
處查案,再以聞到毒品味為由逼迫被害人替他口交、手淫;台北地院週二依利用職務強制性交
罪,判蔡男4年6月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蔡男(25歲)前年5月在中和區秀山派出所任職時,接獲一名長相甜美的女子報案檢舉他人吸毒。
蔡男覬覦對方美色,先用通訊軟體LINE與對方互加好友,再傳訊探詢女子是否一個人居住。
當晚,蔡男藉故前往報案女子住處,宣稱在房間聞到毒品氣味誣指吸毒,逼迫女子幫他手淫、
口交,還帶走擦拭精液的衛生紙團湮滅證據。
被害女子事後向親友哭訴,擔心再被蔡男騷擾恐嚇,案發後3個月搬離住處,最後不甘受辱提告妨害性自主。
由於蔡男私下找女子拿出新台幣100萬元(約14萬令吉)和解,檢察官第一次偵查時,被害女子沒有出庭,讓檢方以罪證不足不起訴。
不過全案發回續查後,被害女子出庭拿出蔡與她簽署的和解書,蔡男在和解書上承認自己性
侵,台北地院認定蔡男罪證確鑿,今判他4年半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