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訊)自國會解散至今,吉隆坡警方共接獲46起與大選有關的投報;有一名國陣支持者因涉嫌拆除敵對黨黨旗並使用巴冷刀作出恐嚇,而遭到警方逮捕。
吉隆坡警察總部大選發言人依查尼助理總監說,從4月3至17日的15天內,警方接獲各種有關大選活動的犯法投報,並已根據法律進行調查。
他指出,這些報案包括非法集會或講座會(18起)、掛黨旗或黨徽引發的不滿或挑釁行為(16)、燒黨旗(4)、恐嚇(3)、偷旗子(2)、派發小冊子(1)及不滿競選宣言呈交備忘錄(2)。
他說,警方逮捕一名某政黨黨員助查一宗恐嚇案,這起事件於4月13日發生在孟沙地區,該名被捕者涉嫌拆除敵對黨的旗子並拿回自己的陣營,當另一方到來索回旗子,嫌犯以巴冷刀恐嚇對方。依查尼在今天的大選媒體匯報會上也勸告所有的政黨奉公守法並保持容忍態度,讓大選順利舉行,而警方會毫不猶豫對觸犯法律者採取行動。
五大忠告獻助選團
他說,警方給予候選人及助選團五項忠告,即:
1)如果要舉辦任何的集會、講座會或競選活動,事先知會警區主任並取得准證,以方便警方進行監督及控制場面;
2)主講人或助選團避免玩弄具煽動性及毀謗性課題,例如宗教、文化或種族等敏感問題可影響公共秩序;
3)避免在私人建築物張掛黨旗或黨徽,除非獲得業主准許;
4)不准在交通燈或其他阻礙交通或阻擋公路使用者視線的地點掛黨旗;
5)鑑於最近天氣時好時壞,候選人或助選團應該經常檢視黨旗、木棍及繩子有否倒下、折斷或散落馬路,如有需收拾殘局,以免危及公路使用者並造成交通阻塞,同時避免讓敵對黨誤以為這是一項破壞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