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林寶寶所購買的進口三菱汽車是Grandis Na4w(A)轎車,車款顏色為原裝青色,車牌為JHY 9885。
週二,她在馬華柔州政府事務協調主任鄭志文陪同下召開記者會。
她透露,她在2013年11月15日接獲交通超速傳票,但她非常肯定,罰單上顯示的轎車攝像並不是她的車子,而她在同一時間也沒駕駛轎車經過有關道路,因此向警方報案。
“警方當時叫我把車卡等資料電傳至武吉阿曼交警總部,他們確定傳票中攝像並非我的車,才把傳票取消。”
林寶寶說,她第二次接到莫名其妙的傳票是去年5月7日,第三次則是去年10月13日;這兩輛轎車都明顯不是她所擁有的車,但車牌號碼卻一模一樣。
交警建議賣車或換車牌
她提到,她兩次都是到警局報案後,再去陸路交通局驗車,兩次的傳票也因此確定非她所為,所以最後都被取消。
“從這三次傳票中攝像的車子類型看來,雖然與我的車同款,有些甚至同色,但外觀上都有些不同,如其中一輛的車頭有另裝小燈,另一輛的車頂有裝上鐵支,還有一輛則是由印裔男子駕駛。”
她指出,交警給她的建議是賣車或換車牌,陸路交通局則是叫她一中傳票就來驗證取消。(SLL)
同日同車牌車子出境遭關卡攔截
林寶寶說,她的丈夫於去年12月9日開著這輛轎車欲入境新加坡,卻被新加坡關卡攔截,並指同日較早時分,已有另一輛同車牌轎車入境,關卡基於不可能一輛轎車同時出境兩次而攔截他。
“我的丈夫當時出示報案紙及車卡,因此獲得入境,而新加坡陸路交通局(LTA)也公佈另一輛轎車的自動通關智慧卡(Autopass Card)申請者資料。”
她透露,根據資料,可知另一輛轎車的車主來自吉隆坡,是一名25歲女子;資料上附有車主手機號碼、身份證號碼及地址。
報案後沒下文
“我丈夫拿著資料到新加坡、新山警局及位於新山福林園的陸路交通局報案,陸路交通局有複印資料,但之後並沒有下文。”
林寶寶指出,她的丈夫於今年6月16日上午10時左右再駕車到新加坡,同樣的情況再次發生,但在他出示報案書等資料後,被允許入境新加坡。
“我的自動通關智慧卡是在買車後不久就申請,我不明白為什麼那輛轎車可以在同樣車牌的情況下,再申請成功。”
林寶寶認為,她的車牌已被至少3輛轎車盜用,但她不清楚問題出自車主身上,或車行的問題。(SLL)
柔陸文局吁書信投報
柔佛州陸路交通局局長佐哈里接受電詢時指出,他從未接獲有關投報,他呼籲事主以書信方式,將信函交到他手上。
他在受訪期間根據車牌查詢,證實唯一登記車輛的車主為林寶寶。
基於為何其他車輛能夠以同樣車牌及車款更新路稅,他則說有待調查。(SLL)
吁“同身份”車子主人報案
鄭志文要求警方仔細調查此案,並通過現有的線索展開調查,查出真正的原因。
“其他車主可能也是無辜的,所以,若擁有同樣車牌的車主看見新聞後,我希望他們能夠主動向警方報案,以便查出事情的真正原因。”(S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