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从2000年至2008年间的黑钱外流,已经翻增3倍。在2000年,大马的黑钱外流达680亿令吉(222亿美元),而2008年时已飙升至2090亿令吉(682亿美元)。
所谓的“黑钱”,即时那些非法赚钱(如贪污、贩毒、赌等等),转移或使用的金钱,并已抵触国家的资本管制条规。
试问是什么人物那么有钱?国家银行又采取什么行动来制止这类非法活动吗?当中又有多少 “大人物” 牵涉其中呢?
再这样下去国家不破产才怪,马来西亚再次臭名远扬。。。。。Malaysia Boleh!
大马黑钱外流在全世界排第5名,在东南亚则是No. 1(菲律宾-12,印尼-14 都追不上大马)。。。若真的要彻底追查下去,不知有多少政治人物要 “上吊” ?
我国九年“非法外流”资本8880亿元
林冠英:贪污不除国家破产
人才外流让大家更穷
林冠英接着更援引该机构报告指出,我国国内劳工市场歧视迫使人才外流,同时也让非法、无记录的资本外流出国。“可惜,马来西亚人才外流不只令我们前途暗淡,也让我们所有人变得更穷。”
林冠英在文告中提到,这笔非法外流的8880亿元足足是2011年国家财政预算案的四倍。“如果把马币8880亿元分给2700万名马来西亚人,每一名男人、女人、孩子在过去九年,每年获得3万3000元。”
他认为,任何廉洁及负责任的政府都会马上成立一个皇家调查委员会,调查这宗8880亿元资金非法外流丑闻。不过,他指国阵政府甚至不愿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调查其它丑闻如520亿元土著股权“失踪“丑闻,这让马来西亚人民没有其他选择,“唯有改朝换代,才能找出真相、揪出罪魁祸首。”
因此,林冠英在文告中尽管恭贺我国皇家海军在亚丁海附近,成功逮捕18名索马里海盗,阻止海盗骑劫一艘马来西亚化学油槽船,但对国内“海盗”依然猖獗感到遗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