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爱冬眠 于 2007-5-13 07:42 PM 发表 
灯泡管的也很严>.
謝謝你的投票,有人投我就代表我有在做事..
雖然是很嚴,但是至少我需要每個回復都是有內容,這樣進去我的版面才有意思啊...
我會再檢討..謝謝
原帖由 高高家族178 于 2007-5-14 01:26 AM 发表 
既然有喜欢跟讨厌的投选~ 我已经投了~
比较不喜欢的是“心情发泄”那里的版主助手~! “改了条例~就是不喜欢~也不会再去~!!!
喜欢的是在短片区的@ccountant
和新山区的灯泡~ (可是为什么这么 ...
我還好吧10票..那位老兄就..哈哈
其實我覺得這裡的票才是一中肯定,至少我們是有做事,才被批評的
謝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