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在康生医院接受人工受孕手术时,被错配精子造错胎的本地女子,要求医院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上诉申请,被法院驳回。不过,上诉法院也表示,女子和她的丈夫应获得赔偿。
被指出现失误的康生医院,在2010年时为一名本地女子,实施人工受孕手术。女子过后产下一名女婴,却发现女婴的肤色和发色,与自己以及她的德国丈夫不同。
血型检测也显示,女婴的血型和夫妇俩不符。进一步调查后发现,院方在替她进行人工受孕手术时,错误地输入了一名陌生印度族男子的精液,导致错误。
女子于是将康生医院及负责的医疗团队告上法庭,并要求他们支付女婴未来的抚养费和教育费等,遭到最高法院否决。不满判决的女子随后提出上诉,再次遭到驳回。
包括大法官梅达顺在内的5名法官,一致认为应维持高庭的原判,因为尽管被告康生医院应该承担责任,但是要求他们支付孩子抚养费、违背了公共利益。但法官也认同女子应获得赔偿。高等法庭将针对赔偿金额做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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