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ller 发表于 2015-5-23 08:12 AM 
不是暂时收留,而是永久收留。
如果要来找生计, 也是用正常的管道来, 而不是偷渡进来。
就好比你找钱 ...
你以偷窃来比喻就不是很恰当了,他们偷渡并没有让你失去什么...
我觉得应该说,一个有工作的人,一个是乞丐(要饿死那种),你会谴责哪个?
我的回答是:只要不侵犯他人权益就不该被判有罪...
“找一片领土给他们”
我是站在政府的角度想的,找一片地或地方收留他们对政府来说应该不难吧...
那些喜欢叫我们这些人找一片地或给他们住我们家的,是不是应该想得全面点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