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内阁于2009年已经决定,如果父母改信伊斯兰教之后,他们的未成年子女可以维持原有的宗教,直至年届18岁之后再自行决定他们所要选择的信仰。
他指出,这是一个文明社会与自由的象征,我们不能在一名孩童还不清楚什么是宗教之前,强行为他做出选择。
张秀福是针对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上周五的谈话指,内阁同意从国会下议院撤回备受争议的2013年伊斯兰法行政(联邦直辖区)法案,发表文告表示支持。
他赞扬内阁成员及国阵政府的开明决定,确保我国人民,尤其是非穆斯林在大马宪法下所赋予的宗教自由权,不会被剥夺。
他认同内阁听取大马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早前提出的意见,撤回2013年伊斯兰法行政(联邦直辖区)法案107(b)条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