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離開法庭時顯得徬徨無助,也沒避開鏡頭。
(檳城9日訊)25歲巫裔男子被指穿上短裙及化妝打扮後,在峇都丁宜海灘企圖以“美色”吸引遊客並趁機行劫,持刀搶走一名伊朗籍遊客的錢包,被控持械搶劫罪。
被告哈菲茲在西南區某餐廳當侍應生,他被控於5月5日上午9時30分,在峇都丁宜海灘持刀打搶伊朗籍男子帕威茲索來馬尼,劫走他裝有301令吉、1萬7000伊朗里亞爾、117美元及伊朗身份證的錢包,觸犯刑事法典392/397條文。
一旦罪成,涉案者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並可另加罰款。
被告週四在法庭上否認罪名,並要求減少保釋金。
不過,他無法確認親友會否為他辦理保外手續。
地庭法官凱魯將案件展延至6月3日過堂,並表示打搶是重罪,懲罰高達14年監禁,被告難以自辯,必須委託律師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