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26Mar 2013 23:59


獨家報導:黃麗儀

(吉隆坡26日訊)4名警員知法犯法,入屋搶劫4名外勞后,以押走受害者為由,再向他們敲詐400令吉“保釋金”,涉案者最終被捕。

據悉,涉案警員來自八打靈再也警區,無恥的是,警員得到“保釋金”后,竟把受害者棄在大道。

吉隆坡刑事調查主任拿督邱震華受詢時證實此案發生。他說,涉案的4名警員已落網,並在刑事法典第395/397(結夥持械搶劫)條文下受調查。

此事件于本月12日,在隆市甘榜雙溪本查拉地區發生。

邱震華透露,涉案警員當時闖入印尼籍男子住家,“取走”100令吉現款、手機和手提電腦,再把受害者“押送”到麗陽白沙羅(Tropicana Damansara)警局調查。

“當時,其中3名警員身穿便服,另一人穿著印有警方標誌的熒光衣。”

他說,警員先是在車內向受害者索取“保釋金”,复在前往警局途中,把他們棄在大道。

受害者較后被送往敦依斯邁醫生花園警局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