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訊)下巴部分有一顆明顯黑痣的華裔匪徒,凌晨時分借故到便利店借東西,確定店員卸下防備心后,亮槍搶劫!
他在案件中劫獲的財物雖不多,但警方查悉,他在吉隆坡和森州汝來地區幹下至少11宗案。
他的一名同伴日前已被捕,警方今日公佈他的樣貌照片,全面追緝其下落。
吉隆坡刑事調查主任拿督邱震華召開記者會說,今年2月19日凌晨2時30分,這名匪徒開車到隆市古仔商業中心一間24小時營業的便利店,以車牌毀壞為由,向員工借用麥克筆和紙皮。
“當匪徒再次折返便利店歸還物品時,即拔槍威脅並劫走店內74令吉45仙現款,乘車逃跑。”
他說,警方接獲投報后展開進一步追查,確定他的身分,同時援引1970年軍火法令第8(a)條文和刑事法典第395/397(結夥持械搶劫)。
“在上述軍火法令下一旦罪成,可被判處最高刑罰14年監禁及鞭苔不少過6下。。”
外號叫阿炳的匪徒德炳(譯音,41歲),大馬卡號碼是721012-14-5769,最后地址:No 63,Jalan Enam,Kampung Baru,68000 Kuala Lumpur。
任何人若發現德炳下落,受促致電通知吉隆坡警察總部重案組(03-21460685)或向鄰近警局提供情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