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日讯)匯丰银行大马基金公司女经理监守自盗,涉嫌失信50万令吉,今日大腹便便出庭,被控以21项罪状,惟被告否认有罪並向推事提出自辩要求。
被告聂阿妮查(33岁,来自巴生),被控于2011年3月9日至2010年3月12日之间,在巴生新镇迪拉路的匯丰银行大马基金公司,触犯失信罪共21项。
被告目前怀有身孕。一旦罪成,她可被判处最高牢刑14年、鞭笞和罚款。
主控官法登建议,让被告交保4万令吉和交出护照,以获得保释外出。
拒减保释费
被告律师沙鲁则基于被告育有3名孩子,加上又有身孕,而要求减低保释费。
推事阿斯兰諭令,此案定于4月3日过堂,但拒绝降低担保费用数目。
他也諭令被告交出护照,直至案件完成审讯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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