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  2013-02-06 18:56

巫裔青年(中)因辱罵警員被罰款100令吉,低頭走出法庭。

(檳城6日訊)巫裔青年承認對警員口出穢語,週三被推事庭罰款100令吉,否則坐牢3週替代。

根據控狀,被告莫哈末納茲爾是於今年2月4日凌晨12時05分,在比南利與雙溪檳榔路交界處交通燈前,對警員言語無禮,抵觸1955年輕微罪行法令第14條文,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100令吉。

被告求情時說,本身僅20歲,目前又無工作,請求推事從輕發落。

案情顯示,莫哈末納茲爾當時在該路口被警員截停,警員當時要求他取出褲袋內物品以作檢查,他即以粗口辱罵警員,後者當下將其拘捕並帶回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