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亞洲基金進行的《全國青年調查報告:針對社會、政治及時事課題》報告,有33%年輕人強烈同意很難找到心儀的工作,佔40%。
在這年頭,要年輕人找分稱心如意的工作,確實不容易。
年輕人挑工作和談戀愛一樣,習慣先試一試,才決定要不要,騎牛找馬,永遠等最好的到來,因此找工作像在找伴侶,稍不滿意便狠狠“甩掉”,另結新歡。
因為從小被呵護,沒經歷過困苦,在不愁吃穿情況下完成大學課程,他們更講究人權,更懂得享受人生,更自信也更自負;最重要是沒有家庭負擔,工作都是賺錢買花戴,沒必要委屈打工。
因此,只要工作崗位沒符合基本要求,年輕人有十不做。
一、月薪沒3000,不做。
二、每星期加班超過3天或沒加班費,不做。
三、需應酬,不做。
四、壓力大、需受氣、太辛苦,不做。
五、沒得上網,不做。
六、花紅沒兩個月,不做。
七、隨時on call,不做。
八、每年加薪幅度沒3位數,不做。
九、陞遷機會慢,不做。
十、沒提供表現機會和空間,不做。
不少青年踏出社會后,半年至兩年便換一分工,年過30,打過五六分工作,讓他從頭說起,沒有一分工作是好的,問題都出在僱主和公司身上。
擅于分配時間
年輕人懂得規劃生活,工作歸工作,人生需要有足夠的休閒娛樂時間,放工后工作擺兩邊,僱主電話不接,即使再急的事,也不關我事。
年輕人擅于分配時間,一天陪父母、兩天陪朋友、三天陪男友,週假和晚間是用來陪親人愛人和友人,不應該用來陪老闆。
年輕人數學好,付2000令吉薪水,別叫我干3000令吉的工,只做分內事,不干多余工。
記得有次逛服裝店,老闆娘突然巡店,見3個女員工都在試衣間,一個在試衣、一個在照鏡子、一個在給試衣的意見,氣得當場火冒三丈,當著顧客面前開罵。
年輕人要的工作環境和顏面,老闆永遠都不瞭解;年輕人很難找到心儀工作,僱主也很難找到心儀員工,兩者皆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