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该周刊报道,当时解释这两家公司获得收入的方式:
【第一阶段】
●每发出一张传票,每家公司可获得16令吉(首500万张传票),该公司会从相关基金获得有关款额。
●公司获得16令吉X500万张传票=8000万令吉。
●基金剩额为14亿2000万令吉。
【第二阶段】
●超过500万张传票后,政府则会与两家公司平分罚款,各别最高可赚2亿7000万令吉。
●意即每家公司之后可获得50%盈余(扣除第一阶段费用后)。
【第三阶段】
●超出2亿7000万令吉后,每家公司可在每张所发出的传票中,获得7.5%盈利。
●政府则保留其余罚款额。
注:假设透过自动执法系统每年发出1000万张传票,每张传票罚款300令吉,若有500万张传票获付费,基金额将达15亿令吉。意即他们各可进账4亿1600万令吉。
2承包公司缺乏科技 梁自坚促政府解释
人民公正党士拉央区国会议员梁自坚认为,负责落实自动执法系统的Beta Tegap私人有限公司及ATES私人有限公司,缺乏推行自动执法系统的科技,要求政府解释为何仍让他们承包该系统?
Beta Tegap及ATES分别透过其科技伙伴公司的支援,负责全马摄录任务。前者的伙伴为来自澳洲的Redflex交通系统公司,后者伙伴则是德国Jenoptik Robot公司。
不应由机器维持交通
梁自坚向《南洋商报》说,政府没有直接让Redflex及Jenoptik Robot承包自动执法系统,反而交给上述两家公司承包,再由他们向前者取得技术,增加了政府费用负担。
他不满政府在高速大道,把原是每小时110公里的时速调低至90公里:“在德国,政府禁止驾驶者在高速公路突然缓慢行驶,否则就开出发票,因为那是高速公路。”
他认为,维持交通秩序是交警责任,政府应让警方监督交通,而非把责任交给台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