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两年前抓到一名拉包包的匪徒,他当场人证物证具备的被抓了。两年后案件才开审。结果我上庭时对方律师竟然问了我以下几个很厉害的问题。
1,请问当时被告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原来抓贼还要知道对方穿的衣服颜色的,可能我回答后律师会问我对方穿什么size的内裤吧)
2,请问当时被告开的motor是什么型号?(原来抓贼也需要认识交通工具的型号的哦。各位抓贼前记得买一本所有交通工具型号的书来背了)
3,请问当时被告受伤的是哪里一只脚?(最好顺便看看对方是否有胎记)
当时被告有在法庭里,问题来了,我竟然完全不认得我亲手抓的犯人。原因就是,当天我抓到时只是看见他的半边脸,因为我用膝盖压着他的脸。而且时候警方没有要我认人。然后事隔两年,那个人也已经瘦得剩下皮包骨,头发也剪短了。试问我又如何能够认得呢?
所以,我请各位如果有天真的让你抓到任何匪徒,拿出相机或手机好好地与他和他的交通工具拍张清楚地又美美的合照吧。最好由头到鞋子都要拍哦。
结果到现在,那匪徒应该还没有被判刑。。。





所以各位朋友们一定要记得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