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學裡有人問我:『她給了我什麼?』
我們常問的『愛我的,和我愛的那人究竟給了我什麼?』但這會是個問題嗎?我在蘇澳的冬天,感受著冷泉地輕撫。油然而起的念頭即『把冬天當夏天再過』。然後我也突然地想起了那個人對我的提問。『她給了我什麼?』我嘗試從不同的角度作回答,但是冷冽的泉水,除了刺痛我全身外,我甚至找不到一個像似答案的答案來回答。
事實上我根本不知道什麼才叫:愛!
而我更枉然地,許諾,埋頭苦盼,又為了找著個什麼樣的理由呢?我抓起浴巾這樣一把地緊緊抱緊赤裸的身體,然後換上一件白衣,就這樣走在回程的道路上。我試圖回憶今早看過的日出,想一想接著下來的行程與路線,想是否去一趟羅東夜市?然而我始終還是迴避不了那個人對我的提問。
『她確實什麼也沒給我。』然後,我是這樣又窒息了一次。
而她是否真一點兒也沒留給我呢?我坐在一個人的火車站,猶豫著南下北上的鐵軌方向。因為一直想不明白,『她究竟給了我些什麼?』,所以我即是不斷地試著回憶一切我與她在一起與發生過的事。一件一件慢慢地倒敘,我才發現,我記得好多,然後只有我不斷的傷害,與自以為。
我才發現:『是我,連一點什麼也沒留給她。』
因為“愛”這樣大方向的議題實在有太多人著手談論。而我所接收的一切外來的觀念,也一直試圖告訴我什麼樣子的才叫:“愛”。我讀《十年的你》,藤井樹告訴我:“等待是愛”。我讀《那些年》,九把刀說:“青春是愛。”我讀過《挪威的森林》:村上先生說“生活即是愛”。然而我讀《浮生六記》:他告訴我:“放下才是愛”。
最後我才發現那些都是別人告訴我的“愛”。而我根本壓根對“愛”毫無概念。因為我認為的“愛”一直都是建立在別人的觀念之上的。而我還自鳴得意地認為:『對,那就叫愛!』
最後,我才發現:沒有一次同樣的實踐,都會得出同樣的結果。像《十年的妳》,結果我卻等不了妳十年,又如《挪威的森林》,我既不是渡邊君,而妳當然也不可能是直子。然後我的一切都被扼殺,全都是別人對我建立的觀念。到了最後,我什麼也得不到。即沒有同樣的結局,也不明不白自己究竟做了些什麼?然後就自以為地對眾人說“我認為的事”,比如說:愛。
『以別人的“愛”去愛。』這種事我常在重複,不是嗎?
而『她究竟給了我什麼?』我想我似乎不必回答這樣現實的問題,相反地我該問:『我又給了她什麼?』
然後我笑了:『這就是愛。』
又何必在意對方給了我什麼呢?當妳懂得自問,究竟為對方付出了什麼,當下的你就已經懂得了愛。而“愛”確實是該分享的。但我們更容易地將“別人的愛”當作自己的“愛”,來愛。
所以,我試著用著相同的方式去“愛”,但到了最後結果都一樣。不僅僅是與小說裡的結局完全不相同,就連我也不清不楚地在19年的歲月中把“不真實”當作“真實”來度過。
而愛是沒有教條的。即我現在與妳分享的“愛”,也僅是我的“愛”。而每個人被付與的“愛”都有其獨特形式,而也沒有一定的好壞之分的。只要是由衷地,真摯的,毫不保留地坦白,那個即是:愛。
一種完全建立於己的,而付與別人的。叫: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