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受关注的雪州前州务大臣莫哈末基尔的基宫案今日下判,
基尔因利用其影响力,以低于市价300万令吉的价格购买土地及豪宅罪成,
遭沙阿南高庭判处入狱一年及基宫被充公。
46岁的基尔被控以不寻常的低价向Ditamas私人有限公司董事山苏丁,为他本身及同龄妻子查哈拉买下位于莎阿南第7区两片地段和豪宅。
基尔是以350万令吉购置上述地段及豪宅,而Ditamas私人有限公司在2004年12月23日以650万令吉购入上述产业。
根据控状,时任州务大臣的基尔清楚本身与山苏丁拥有公务关系,仍以350万令吉购买原价650万令吉的两片地段及豪宅,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65项条文。
这位贪污王,他做雪州州务大臣时,
“A”了人民的纳税钱350万令吉,
购买了地段及豪宅,建立他的“皇宫”!
“A”了350万令吉,只判坐牢一年???
他步出法庭时,还敢说他是代罪羔羊?
朋友们,大家看看就好!
这是大选前的广告,大选后就会无罪释放了。。。
*不相信他是“代罪羔羊”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