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訊)婦女、家庭與社會發展部副部長王賽芝指出,
該部部長拿督斯里莎麗扎已經指示修改贍養費法令,
以保障離婚婦女的利益,不讓前夫拖欠贍養費。
她說,離婚妻子起訴丈夫勝訴后,需承擔丈夫每天38令吉的“住獄費”。
“現有贍養費法令對離婚婦女很不公平,修改法令是要為單親媽媽聲討正義。”
她說,現有法令也闡明,一旦婦女成功起訴前夫拖欠贍養費,並導致前夫坐牢的話,
該離婚婦女沒有權利追討回前夫所欠下的贍養費。
她認為,許多男人不是因為經濟能力不好,不給前妻贍養費,
只是因為知道這法令的漏洞,而寧願拖欠贍養費。
不過,有關修改法令的程序,將會儘快進行。
王賽芝今日在其部門召開記者會時,這么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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