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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贍養費法令 保障離婚婦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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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美
2011-8-9 09:01 PM
官方09/08/2011
(吉隆坡9日訊)婦女、家庭與社會發展部副部長王賽芝指出,
該部部長拿督斯里莎麗扎已經指示修改贍養費法令,
以保障離婚婦女的利益,不讓前夫拖欠贍養費。

她說,離婚妻子起訴丈夫勝訴后,需承擔丈夫每天38令吉的“住獄費”。

“現有贍養費法令對離婚婦女很不公平,修改法令是要為單親媽媽聲討正義。”

她說,現有法令也闡明,一旦婦女成功起訴前夫拖欠贍養費,並導致前夫坐牢的話,
該離婚婦女沒有權利追討回前夫所欠下的贍養費。

她認為,許多男人不是因為經濟能力不好,不給前妻贍養費,
只是因為知道這法令的漏洞,而寧願拖欠贍養費。

不過,有關修改法令的程序,將會儘快進行。

王賽芝今日在其部門召開記者會時,這么指出。
De_BigBeauty
2011-8-19 06:22 PM
法律不在乎人情,如果夫妻的事要弄上法庭,真的很难搞
尤美
2011-8-19 09:33 PM
如真的能够修改那就太好了绝对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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