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句学学法律,根据《警察法令》第27条,任何游行、集会必须经警察批准方能合法举行。
但是,在我 ...
Tiramisu 发表于 2011-7-1 10:59 PM 
好一句学学法律,根据《警察法令》第27条,任何游行、集会必须经警察批准方能合法举行。
但是,在我国《联邦宪法》第十条,即已阐明,公民有权在没有武器、和平的情况下举行集会,那麽今天警方凭什麽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宪法为任何一个国家的国本,任何有参与社团的人都应该知道,章程/宪法就是一个团体行事最後的依归,国阵政府过去半个世纪玩弄肮脏选举,藉此稳固国会三分之二多数,因为有三分之二多数,国阵任意立法、修改宪法,把马来西亚弄成警察国,警察大晒,讲什麽就什麽,现在,公民就连宪法赋予的和平集会权,竟然都必须由警察来决定给不给?这个不是违宪吗?
和平的情况下举行集会 这一点,都不是合法的聚会,请问,不合法的聚会还可以成为合法的举行吗 ?
国阵政府过去半个世纪玩弄肮脏选举,藉此稳固国会三分之二多数,因为有三分之二多数,国阵任意立法、修改宪法 这个代表 bersih 的游行是正确的吗 ? 为什么不在体育馆举行聚会而一定要街头示威呢 ?
现在,公民就连宪法赋予的和平集会权,竟然都必须由警察来决定给不给?这个不是违宪吗? 很正常一个道理,你在学校要办一个活动,你续不需要向 学校申请 ? 同样的,你在街头示威搞活动,需不需要向警方申请,以维持次序呢 ?
如果恶法也是法,那麽今天国阵想要怎麽用ISA捉人都是对的 这个是 ISA 问题,和这次的聚会有关联吗 ? 这次不是为了选举吗 ? 为什么和 ISA 扯上关系 ?
哪一天国阵要立法说马来西亚十年才选举一次,不许存在反对党等等恶法,只要能够通过,我们就必须遵守。 你认为这个有可能吗 ?
如果恶法是法,那国阵就是[词语过滤-#0048],我们就必须听这个恶霸政权的话,他说一,我们不能答二。他要我们死,我们就不能活。 看得出你的言论开始偏激了,你控制一下你自己
法律 ? 你这样叫法律 ? 问问律师怎样给你法律意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