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國際小姐"羅瑋琪(左)。
(新加坡6日訊)要享受肉體,還揚言若不從就丟死貓、放火燒屋,國際小姐被變態狂發短訊騷擾,怒要報警。
2006年“新加坡國際小姐"羅瑋琪前晚收到手機短訊,內容竟是要享受她的肉體,若不從就對她不利。
羅偉琪的母親林女士(55歲、韻律操導師)受訪時說,當時女兒未立刻通知家人,深夜回家也沒要求家人陪同。
“她不要讓家人擔心,隔天早上才說有`一件恐怖的事情’要告訴我。
我聽了很生氣,那個人怎能這樣恐嚇我的女兒?"她說,女兒表示不認識發信者,也沒理會短訊。
“可是她還是很擔心,不知道對方只是無聊,還是當真的。"
這則短訊全文︰“我是理查,我和我的助手要享受你的肉體行嗎?如果不行,我們就會在你家門口丟死貓,還會燒掉你的房子。我們是認真的,也知道你住在哪裡。我知道我們一定能夠得逞。"
林女士說,絕對不能姑息這種事情,她已勸女兒趕緊報警。
“不可以讓他得逞,這是一種恐嚇行為,或許他在找尋可以下手的目標。"
報館也收到相同求歡短訊
她也希望通過報紙,提醒其他讀者,避免有人上當受害。
《聯合晚報》熱線也收到同樣的求歡短訊,記者覆郵追問,對方不回郵。
該接到的短訊,跟傳給羅偉琪的短訊來自同一個號碼。
林女士表示,為安全起見,她囑咐女兒儘量避免遲回家,若因工作必須夜歸,家人會到組屋樓下接她。
恐嚇短訊足以構成刑事罪
帶有恐嚇意味的短訊,足以構成刑事罪。
鐘廷輝律師今早受詢時指出,雖然發訊者並未正式採取任何如丟死貓、燒房子等的行動,但短訊足以構成刑事罪。
他補充︰“若收信人報警告發,發信者可被罰款,或被判坐牢最長3個月。"
另外,發信人的短訊,或也觸犯了婦女憲章的相關條例。
為安全起見,鐘律師建議收到類似短訊者,立即報警處理。
(星洲日報/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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