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被告認罪後各別面對最低300令吉,最高5000令吉的罰款,總共需繳付9600令吉罰款。
3名被告分別是“頂包者”阿都加法(37歲)、無駕照司機莫哈末阿占(25歲),以及車主賽夫丁(39歲),都是來自新巴生谷。他們是在周二上午到爪夷推事庭面控,此案推事官為茜蒂莎娃,而副檢查司是茜蒂諾薩奇娜。
有關車禍是在今年3月29日晚上9時許,發生在南北大道164公裡北上路段,涉禍交通工具是一輛豐田四驅車和一輛雲頂巴士,17名巴士乘客受輕重傷。
事後,四驅車司機向警方報案,並在警方盤問和調查後,揭發無照駕駛和“頂包”事件,並將涉案者全扣留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