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山飞狐
2011年9月24日
回教党表明坚决成立回教国和必定落实残肢法之后,已经在民联的支持者间成功制造了离心的力量;大部分的民联支持者将闻风而散,不再对民联三党团结起来推翻国阵抱有任何幻想!回教党无疑是帮了民望已跌的巫统一把,在巫统最需要帮忙的时候,出手把处于悬崖边,危如累卵的它拉了上来,使它不至于掉落万丈深渊,并重拾威权!
众所周知,回教的残肢法就是不折不扣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野蛮报复性惩罚。在回教成型的年代里,因为还没有形成所谓的司法制度来管治社会,必须依靠宗教力量来遏制罪案的发生,那时又是个还不晓得人道是什么东东的年代,这种野蛮不人道的刑罚之存在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在21世纪的今天,人道主义激情澎湃的时代和司法制度的日趋完善,回教残肢法已经没有了合理存在的理由!笔者深信,即便该教的先知默罕默德还在世,肯定也会与时俱进摒弃这种野蛮不人道的残肢法。
回教党不顾世界潮流浩浩荡荡的人道主义大趋势,反其道而行,证明了这个所谓的“党”其实就是一个极端的“教”派之徒,若将之比喻为大马的塔利班,也不为过。对于回教残肢法的执行与否,即使是回教徒,也有不同的声音,因为,这是制造残废人的刑罚,还不如判死刑来得好,干脆!
回教徒们也有子女的,若支持实行残肢法,一旦自己的孩子触犯了回教条规下的罪行,如:致盲了别人的双眼,自己就要遭受双眼被回教法致盲的惩罚。偷东西的小偷,哪只手偷就砍哪只手,不是只砍一只手指,而是整只手掌全砍下来,令他造成终生残废。偷情的男女,则绑起来让人们用乱石击死。强奸犯(主要是男性)被切去子孙根,变成太监。犯罪被施于野蛮残肢法惩罚者,若失去了谋生的能力,其家人便可能要供养其终生,试问,这不是专门制造残废人又是什么?
犯罪者唯一能逃脱这种野蛮残肢刑罚惩治的机会,就是谋求受害者的原谅。不久前,曾有这样的一则报道:一位漂亮的伊朗女子,因为拒绝了一个男追求者,遭该追求者泼镪酸,导致美丽的脸庞被腐蚀掉,还因此而终生失明。该嫌犯被捕后,本来是遭伊朗当局下判以剧毒药水致盲其双眼作为惩罚的,可是,在受刑的最后一刻,受害者以德报怨,宽恕了这个加害者。
由此事件,我们可以看到:受害人需要有多大的宽容之心,才能放过加害于己者,使他不至于受到像自己一样的终生失明,生活在永世黑暗的世界里之苦!受害者除了展现其令人钦佩的慈悲宽容,还展现了对这种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野蛮报复性惩罚之不认同!但是,没有多少个受害人能有这样的宽容大量,绝大多数的受害人,都恨不得加害人可以受到如同他加诸自身痛苦般的惩罚,以泄心头之愤。而这恰恰又是作为一个宗教所不倡议的报复行为!宗教教导人类要互爱,对敌人也要有宽容之心。罪者乃因无明,而不是将罪的形成,责怪于那个罪犯的头、手、脚乃至于生殖器之过!
不说各正信宗教对惩罚罪犯的方式孰优孰劣,只说国家应不应该实行回教残肢法,笔者觉得,在一个多元种族社会的国家里,是不应该实行的。即便这回教残肢法只适用于回教徒,亦不是我们非回教徒所乐见。国家有现成的法律来对罪犯实行惩罚,这种惩罚是符合所有宗教给予犯错者自新机会的宗旨,除了触犯死刑条规的特大重案犯罪分子另当别论。
两害相权取其轻,回教党本是民联的成员之一,既然不能放弃大多数人民拒绝的回教残肢法,一意孤行妄想在大马的天空下执行这属于蛮荒世界的恶法,则人民不能再助纣为虐,协助其取得国家的执政权了!国阵于是又看到了下届重新执掌政权的希望,我们的改朝换代之梦亦成了泡影,这天下,还是国阵的天下,无人能撼动其江山。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