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查看: 1811|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内政部:已报失的大马护照就算重新找回也不能再用!

[复制链接]
论坛咨询
2016-8-1 04:35 PM
passport_副本_副本.jpg

內政部發表文告指出,所有報失的大馬國際護照,就算重新尋獲,也不能再使用,公眾人士受促必須重新申請新的護照。

內政部指出,大馬國際護照一旦遺失后,都必須向警方投報;而所有護照遺失的資料,都會存入國際刑警組織的資料庫內,這項措施是為了確保大馬國際護照,不會遭到不負責任人士濫用。

“因此,重新尋獲的國際護照是不能夠再使用的,公眾人士必須重新申請新的護照。”

文告指出,目前有多個國家可以使用國際刑警組織的“丟失旅行證件數據庫”(SLTD)資料,如新加坡、美國和英國。

因此,如果民眾重新使用尋獲的國際護照,前往能夠接觸到數據庫的國家,將會被視為“使用不完整的旅遊證件”,而且會對真正持有人或者是濫用該護照的人,帶來麻煩。

新闻转载自:中国报
melodyc
2016-8-2 08:11 AM
官字2个口。。。
sinleeckk
2016-8-2 11:12 AM
这是应该的啊,报失了就有案底了,找到了就不可以用了啊!!!
JackKoh
2016-8-2 12:35 PM
护照,就好像身份证一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JBTALKS.CC |联系我们 |隐私政策 |Share

GMT+8, 2026-5-6 11:57 AM , Processed in 0.117006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本论坛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Copyright © 2003-2012 JBTALKS.CC All Rights Reserved

Dedicated Server powered by iCore Technology Sdn. Bhd.

合作联盟网站:
JBTALKS 马来西亚中文论坛 | JBTALKS我的空间 | ICORE TECHNOLOGY SDN. BHD.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