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遭虐死的狗狗。
被告楊寶貴
(新加坡20日訊)歷來最高刑罰,判坐牢20個月!45歲司機因妻子離開他,竟遷怒狗狗,一個月內虐死兩頭犬;他領養的一隻狗僅一天就死去,另一隻被他硬拖跑下20層樓,肋骨骨折、肝脾受創傷重慘死!
法官下判前,直斥被告行為“惡劣且殘酷”,妻子去年離開后,他因為少有機會見到孩子而感到壓力,于是以“極凶殘和不人道”的方式,把怒氣發洩在兩隻狗身上。法官指被告不能因此把氣發洩在狗兒身上,讓狗兒無辜受苦。
被告楊寶貴(46歲,司機)硬把飼養的雌性玩具貴賓犬“Yoyi”拖下20層樓梯,以致小狗肋骨骨折、肝脾受創,傷重死去。他上個星期三(11日)承認兩項虐狗和一項棄狗控狀,案件昨天下判。
虐待“Yoyi”的罪行嚴重,楊寶貴為此被判最長監禁18個月。這是自動物和飛禽法令2015年修訂生效后,法庭判處的最高刑罰。
楊寶貴也因虐待另一隻雄性玩具貴賓犬“Brownie”坐牢12個月,第三項棄狗控狀監兩個月。其中兩項刑罰分開執行,總刑期為坐牢20個月,他在出獄后的12月內不得飼養寵物。
12個月禁養寵物
案情顯示,被告家中飼養“Yoyi”,不過他說鄰居向他投訴,說被告不在家時,狗兒會一直吠。被告稱為此壓力大,決定要棄養狗兒。
去年12月21日早上7點,他帶狗兒到德曼花園路第55座組屋,從38樓迅速下樓梯到19樓。狗兒當時繫著狗繩,遭被告拉著下樓。它一路跌跌撞撞,兩隻后腳流血,牆壁沾滿血跡。
被告在19樓的樓梯間將狗兒遺棄。一名清潔工在案發當天11點半,看見樓梯間有一條血路而嚇壞,立刻通知主管,才發現狗兒屍體。
被告得知被下令12個月內不能養寵物后,反要求法官把此刑罰延長至終身,但法官表示,根據法律,最長期限只是12個月而已。
農糧獸醫局昨晚發文告說,被告並沒有申請執照飼養Yoyi,任何人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飼養狗兒可被罰款最高5000元。
原狗主領狗屍報警
原狗主領狗屍覺得不對勁,到警局報警。
28歲女郎去年11月18日,在面子書找人領養她的一隻雄性玩具貴賓犬“Brownie”。被告回覆表示有興趣領養狗兒。
事發傍晚,女郎問被告狗兒是否適應新環境,被告起初聲稱一切都好,之后卻改口說小狗發狂咬他,還因卡在水管后弄傷鼻子。女郎建議他帶狗看獸醫,但他不肯。
隔天,女郎追問狗兒情況,被告找了許多借口推托。到了晚上約8點,被告通知女郎說狗兒過世。她到被告家時,看見狗兒屍體裝在塑料袋裡。驗屍報告顯示,小狗的頭部、后肢和腹部等多處受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