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登录
登录 注册
查看: 3736|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手指性侵华妇及抢劫伤人 30岁男子被控两控状

[复制链接]
Geoffreyashley
2017-6-6 10:00 AM
01.jpg

(诗巫5日讯)涉及用手指性侵及抢劫並致伤一名中年妇女的30岁男子,週一被控上地庭,案件定於6月20日进行审前案件管理。

30岁的被告罗斯利沐安,在诗巫地方法庭被控两项控状。

控状指他在2月17日中午12时30分至12时50分,在兰岛丹章一工厂用手指性侵一名52岁的刘姓女子。


被告因此被控抵触刑事法典377CA条文,以物体进行的性侵。在该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坐牢5年至30年,並可面对鞭刑。

另外,他也被控抢劫是受害者的手机及现金5000令吉。被告在抢劫是名女子时,还致伤了她。

在该条文下,触犯者可被判处坐牢最高可达20年,並可加以罚款或鞭笞。
JackKoh
2017-6-6 11:27 AM
这样的人,应该按照岁数来鞭他,
30岁,赏他个三十鞭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