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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州修订伊斯兰刑事法:穆斯林周五没祈祷 罚3千令吉或坐牢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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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5 01: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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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于登嘉楼州没有履行星期五祈祷,穆斯林男子将面临最高罚款3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

登州议会昨天三读通过修订2001年伊斯兰刑事法(酌定刑法)(Enakmen Kesalahan Jenayah Syariah-Takzir),修改4项条文及增加1项新条文,增加罚款及监禁期限,而修订及新增条文只用于穆斯林。

根据原有的第16条文没履行周五祈祷,穆斯林男子在没有足够理由及连续三次没有前往回教堂祈祷,一旦有罪,可被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修订后则改为罚款不超过3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

除了修订第16条文的没有履行星期五祈祷外,其他修正案包括第19条文的不尊重斋戒月、第34条文的在公共场所行为不检点及第53条文的在公共场所骚扰女性,而增加的新条文则是第24A的引人怀疑的男女亲密行为。

新闻转载自:星洲日报
JackKoh
2016-11-25 02:30 PM
完蛋了,这样我不是要罚几十万令吉了?
我都没去祷告呀。。。
咦,不对,我不是穆斯林,祷什么告。。。。
小燕子
2016-11-25 04:51 PM
庆幸,感恩自己不是该宗教

连这种事情都要被逼
不是打从心里愿意做的那样会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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