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被控性侵女儿的新加坡男子,为了在审讯期间自辩“自己阳具过大,无法性侵女儿”,不惜在过去一年特地到大马做阳具增大手术,导致性器官变形肿痛。
被告声称自己的阳具过大,不可能与女儿进行口交与肛交,甚至拿出今年10月所做的下体检查医药报告为证明,却遭控方揪出4大破绽。
控方指被告编故事,事实上他是在过去一年,即桉发后才去做增大手术,导致性器官变形。
《联合晚报》报道,这名42岁男子被控于2011年尾至前年4月,10次性侵犯自己的亲生女儿。他共面对10项控状,包括4项性侵和5项非礼未成年少女,以及一项猥亵儿童罪。
受害少女是被告的长女,桉发时年龄介于11岁至13岁半。被告被判表面罪名成立,今早接受控方盘问。
控方指被告在桉发期间的两年多内,侵犯女儿多达10次,包括要女儿为他口交,甚至逼她肛交。
控方表示,被告与女儿做口交和肛交,是为了避免在女儿体内留下医药证据。
被告对此再三否认,他坚持自己没有“动过”女儿。
他说:“我爱我的女儿,我希望快点见到我的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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