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莎阿南14日訊)前首相敦馬哈迪指出,若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可以在不閱讀文件內容的情況下就簽名,那麼他應付上責任並且辭職。
他說,根據1MDB公司章程第117條文闡明,任何決定都必須取得首相的核准。
“要如何去核實一份文件呢?那就是通過簽名,但是現在卻有律師說納吉在簽名時是不知道文件內容,這一位律師比醫生聰明。”
他是今晚在希望聯盟所主辦的論壇時懇請我國人民,簽署《公民宣言》共同促首相納辭職下台。
新闻转载自:《中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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