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於今天在記者會上也證實,柔佛王儲東姑依斯邁曾在9月上旬下達一項諭令,指示全柔的國旗須在國慶日慶典結束後降下,換上各自的縣旗,不過昔加末縣署不能擅自將有關諭令寫在有關通告,並使用“取代”的字眼而引起誤會。
他說,昔加末縣署指示各政府部門、私人機構和政府組織“以縣旗取代國旗”的通告,其實是一項行政失誤,州政府已發出警告信給昔加末縣長阿末瑪因。
他指出,柔州各縣懸掛國州和縣旗的方式必須遵照柔州政府發出的2013年懸掛旗幟統一通令。
“任何決定必須事先通過州秘書和政府會議決策後,才能發出通告。”
他說,2013年懸掛旗幟統一通令事實上也是遵循柔佛蘇丹依布拉欣的諭令而發出的。
“這回僅是昔加末縣署犯下失誤,其他縣署都瞭解2013年的統一通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