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发生在今年4月10日凌晨约4时50分,地点是蔡厝港64街第641座的组屋单位。
被告拉卡爱喜(24岁)来自印度,去年8月受女婴的母亲(25岁)雇用,到她们家当女佣。今年4月初,女雇主吩咐被告,如果女儿在凌晨3时至5时醒来就喂她喝奶。
案发时,9个月大的女婴醒来,开始大哭。根据案情,被告生气女婴哭闹打扰她睡觉,觉得很烦,竟从高处把女婴丢入婴儿床。女婴显得错愕,静了下来,但不久后又开始哭泣。
被告这时强力拉扯女婴的右手,把她拖出婴儿床,出去喂奶。
女婴的父母被哭声吵醒,从闭路电视录像发现被告恶行。第2天早上,女婴的母亲致电报警。
根据医药报告,女婴右腋下部位有1.5公分大的红斑。她当时还不会说话,因此不能申诉不适,但父母表示她行为无异常。
国家法院法官萨利娜周二下午就一项蓄意伤人罪,判被告入狱6周,刑期从4月13日还押日算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