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楼主: 灵魂王子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何为同事?何为朋友?

[复制链接]
zueres
2014-8-13 11:19 AM
A和C固然有错..B的行为却更要不得。

灵魂王子
2014-8-13 11:37 AM
Irvine1987 发表于 2014-8-13 09:53 AM
知道自己没错 〉生气他们检测薪金单 〉告发他们 〉他们中伤你 〉你专职

所以。。。“请饭钱“是哪里来 ...

所谓吃饭钱是因为共同的协议,就说了每个月都会请他们吃饭,不少10次以上。

告发他们是因为薪水单被揭开,而且还要在众多同事前责骂他为何claim那么多钱,怀疑他偷钱,可事实是claim之前都会让主管检查,确定没有错误后才呈交给人事部,现在来个“事后查账”?

这做法是对吗?
灵魂王子
2014-8-13 11:38 AM
zueres 发表于 2014-8-13 11:19 AM
A和C固然有错..B的行为却更要不得。

怎样要不得?你说来看看吧~
Irvine1987
2014-8-13 11:45 AM
灵魂王子 发表于 2014-8-13 11:37 AM
所谓吃饭钱是因为共同的协议,就说了每个月都会请他们吃饭,不少10次以上。

告发他们是因为薪水单被揭 ...

你还是没搞清楚,

B告发什么?严重到他们被割职?

是因为ABC三个一起搞公司?一次吃钱?一个背黑锅?然后抱住一起死?
灵魂王子
2014-8-13 11:51 AM
choy1986 发表于 2014-8-13 10:07 AM
我所说的全部都是B照成是在说这份友情上的事情哦,你别误会。
当初是B在想以后大家好来好去才自己辞职 ...

认同你所说的如果没有去告发,可能这段友情不会画上止符。但如果A和C不去揭开薪水单,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吗?再者已经辞职了,就算B要好来好去,可是A和C为什么要这样做?还要在众同事面前揭开薪水单,之后责骂他为什么claim那么多钱?怀疑他偷公司钱?试问你的尊严何在?

要知道claim是经过审查,查证了后觉得没有错误才呈交给人事部,可是现在来个“事后帐”,如何说的过去?

不是不能忍气,而是你要明白何谓“私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隐权,再好的朋友,再好的同事也要有自己的私隐权,这不是报复心态,而是拿回自己的公道。

zueres
2014-8-13 11:52 AM
灵魂王子 发表于 2014-8-13 11:38 AM
怎样要不得?你说来看看吧~

当然A和C要B背黑锅当然是无可否认是错。
B既然答应,也接受了A的补偿介绍到别家。那就该息事宁人。

这里所谓的导火线就是所谓打开B君的Pay Slip也就是薪水单
1)既然要走了….有必要介意别人看你的薪水单?
2)A在公是上司,属下要走。要查明了B君没有偷取公司的钱,是合理。

B的行为就像一个妓女,被嫖了。拿了钱,过后跑去告发别人嫖妓。
当然要不得

灵魂王子
2014-8-13 11:53 AM
Irvine1987 发表于 2014-8-13 11:45 AM
你还是没搞清楚,

B告发什么?严重到他们被割职?

呵呵~你没看清故事吧?B告发他们揭开他的薪水单,之后经过人事部查证后,他们被公司革职,因为这样A与C认定B是出卖他们,所以从此不能再做朋友。
JackKoh
2014-8-13 12:05 PM
灵魂王子 发表于 2014-8-13 09:13 AM
了解你所说的,只是B没想到A与C会这样的出卖他。。。

人际关系,永远是一门最难懂的习题!
灵魂王子
2014-8-13 12:09 PM
zueres 发表于 2014-8-13 11:52 AM
当然A和C要B背黑锅当然是无可否认是错。
B既然答应,也接受了A的补偿介绍到别家。那就该息事宁人。

你果然是一流名嘴,说话还真的“要不得”~

是的,接受了A君的好意,到别家去工作,但事实上该新工作也不是全A君介绍,因为该当事人还曾联系过B君,而A君只是当个中间人介绍罢了。

要走了,就代表可以任意忘形?要做什么都可以?你觉得这样说的过去?就好像你要走了,我扣你工钱,就说反正要走了,要怎样都可以?你都无所谓?你的心智未免太低了。

查明薪水单没问题?你应该没看完故事吧?你应该晓得薪水单,前面写着“P & C”,英文是private & confidence,隐私权你不明白?再好的朋友,再好的同事也要有自己的私隐权,这点你该明白。

还有claim的手续是,一个下属将所有的帐单都列好交给上司,之后上司检查,经过审查后,查证了后觉得没有错误才呈交给人事部,可是现在来个“事后帐”,如何说的过去?如果真的要看是否偷钱,就要在claim的时候询问该下属,而不是来个“事后帐”的。
灵魂王子
2014-8-13 12:10 PM
JackKoh 发表于 2014-8-13 12:05 PM
人际关系,永远是一门最难懂的习题!

百分之百的认同~永远都很难学习~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JBTALKS.CC |联系我们 |隐私政策 |Share

GMT+8, 2026-1-1 05:50 AM , Processed in 0.091243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本论坛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Copyright © 2003-2012 JBTALKS.CC All Rights Reserved

Dedicated Server powered by iCore Technology Sdn. Bhd.

合作联盟网站:
JBTALKS 马来西亚中文论坛 | JBTALKS我的空间 | ICORE TECHNOLOGY SDN. BHD.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