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你的文章,我覺得自己很慶幸,因為我沒有走你的那一步。。。。
我17歲跟前夫一起,23歲結了婚,24歲有個男子追求我。25歲那年懷孕了,老公懷疑兒子不是他的。
這些年來我忍着忍着。。。別人眼中的我們是多麼恩愛的。
28歲那年,老公出軌了,小三比他小10歲,我哭著要他回來,而他也答應回來。
但是老樣子,他對我的態度始終好像對待女傭那樣,呼之則來,呼之則去。
29歲的今年,我找到了律師朋友的幫忙,我堅持離婚。他要求我回到他身邊,一樣是叫我生第二個孩子,彌補過去的一切。但是身邊的人全部支持我離開他。
我終於做回了我自己,我拼了命什麼都不要求,只要他離開。
現在的我經濟獨立,自己一個人也可以養孩子,不需要去多看他一眼。
而且也遇到了更加疼我的人。
女人,學會疼愛自己,做自己的女王!如果那個他不會珍惜,離開他!
你的世界會更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