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诺莎丽达择定6月9日进行案件管理,并在9月2日起一连4天进行审讯。
根 据控状,郭素沁被控于今年2月1日早上9时,在十五碑一间公寓,在优管(Youtube)上载一支题为《Teresa Kok: Onederful Malaysia CNY 2014》的短片,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c)条文,一旦罪成将面对不超过5000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根据联邦宪法,人民代议士若被法庭判罚款超过2000令吉或监禁超过1年,将自动失去议员资格。
法庭通译员也念出短片中部分被指具有煽动成分的马来文字幕,包括短片中的“燕燕师父”谈及拿笃事件课题,和柔佛州治安等问题。
郭素沁主要代表律师巴兰向法庭申请,以便当事人可保外候审。其另一名律师奈尔则保证当事人不会逃走或不现身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