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邵姓男子2年前認一名15歲少女當「乾妹妹」,事後得知乾妹和父親吵架離家出走,便安排她暫時棲身友人住處,不料邵男竟心生邪念,在友人家中和乾妹翻雲覆雨,害她懷孕,事後少女父親在捷運輔大站附近遇見女兒,發現女兒竟然懷孕,憤而報案,但士林地院審酌雙方已和解,今僅依妨害性自主罪輕判邵男4月徒刑。
判決指出,案發時邵男因竊盜案假釋中,經友人介紹認識少女,雙方互有好感並以「乾哥」、「乾妹」相稱,不料兄妹情誼竟演變成男女床笫之愛,少女雖稱自願發生性行為,但法院認定邵男明知對方未成年還上床,仍判邵男有罪。(吳珮如/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