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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首间夜店明文禁令 刺青客请止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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龟龟300号
2014-1-25 04: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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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4日讯)新加坡出现首间不欢迎刺青客的夜店。想要进入金沙高级夜店狂欢?先把身上的刺青遮起来。

 据《海峡时报》报道,金沙水晶殿堂內的著名夜店Genesis在去年12月24日开张后就设下条例,身上有刺青的顾客,必须先把刺青遮起来才能进入夜店,如果在夜店內露出刺青,將被请出去。

 这项禁令不仅限客人,工作人员也同样受限制,若有刺青就必须遮起才能上班。

 夜店发言人解释,这是条例是为了给顾客製造一个舒適与和谐的娱乐环境。

 “我们选择接待顾客,目的在于降低有人滋事的风险,因为刺青者比较引人注目。”

 夜店的当家DJ阿杜尼斯(27岁)手臂上也有刺青图案,但他本人就是建议限制条例者。

 夜店发言人指出,平均每晚会拒绝两名刺青客进入夜店,在夜店內露出刺青被请出去的人数则高达15个。

 他解释,如果客人的刺青图案很小不显著,例如在手腕背面等部位,夜店还是会通融接待。
麥爾文
2014-1-25 05:20 AM
有点古怪 但这想法还蛮不错的
gn02268709
2014-1-25 06:40 AM
有tatoo的都是坏人
Gxun
2014-1-25 09:28 AM
有刺青就是坏人?   不一定吧.....

那NBA不是一群坏人在打球了?
Labelz
2014-1-25 10:31 AM
虽不能说刺青客是坏人,但太大或太特殊的刺青绝对会引起他人注目
Sky~
2014-1-25 10:52 AM
他們的眼光狹窄,無從評論
心HK薇
2014-1-25 10:53 AM
确实很引人注目啊~~~
LUV^_^PK
2014-1-25 11:00 AM
奇怪的条规==
说到底就是不喜欢夸张的纹身-_-
-_-kailiyee
2014-1-25 12:41 PM
奇怪自己也有还要建议?
只为了要红。。。
puppetboy
2014-1-25 01:03 PM
我是没tattoo的,因为我怕痛,而且我喜欢这个喜欢那个,如果纹了某一天又会不喜欢这个,那时要换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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