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今午宣佈,內阁今日议决撤回2013年伊斯兰行政(联邦直辖区)法案,政府会与各单位仔细研究。

 他指出,相关课题今日在內阁会议中深入討论此课题,聆听各造,包括来自国阵成员党的意见。

 慕尤丁今日代替仍在官访英国的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主持內阁会议后,发表文告说,只有在取得所有单位同意后,政府才会重新提呈有关法案。

重新研究

 “政府议决撤回这项法案,以让政府及所有单位更多时间,重新研究相关法律。只有在取得所有单位同意后,我们才会重新提呈这项法案。”

 他说,所有因该法案而修改的条例,也会撤回。

 他指出,政府相信伊斯兰是对全人类公平的宗教,因此,这个课题必须根据伊斯兰教的公平原则解决。

 政府上週向国会提呈2013年伊斯兰行政(联邦直辖区)法案,其中第107(b)条文却规定,未成年子女改信伊斯兰教只需要父母其中一人同意,再次引发宗教爭议。

纳兹里:不应进行二读及辩论

 巫统最高理事拿督斯里纳兹里重申,极具爭议的2013年伊斯兰行政(联邦直辖区)法案,不应在国会进行二读及辩论。

 他说,从穆斯林观点而言,宗教不应该带有强迫成分,並解释每名孩子出生时已被父母灌输宗教价值观。

 “当父母其中一人改信伊斯兰教,如果同时替孩子改教,那就变相成为强迫,没有穆斯林会认同此做法,你必须去信奉伊斯兰,而信奉也包含自由意志的涵义。

 纳兹里说,身为穆斯林,他对离婚夫妇利用伊斯兰,作为惩罚配偶及逃避责任的工具感到十分遗憾。

 他指出,有关法案在孩子满18岁时,享有选择宗教自由时,衍生更大问题。

 “如果自小被父母决定皈依伊斯兰的孩子,在满18岁时选择皈依其原来宗教,便会犯下叛教罪名,所以(法案)在未来將產生更多课题,破坏伊斯兰美名。” 

 纳兹里说,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反对內阁实施于2009年在改教上的决定,是“公开的秘密”。只有该理事会可以反对內阁的决定,包括孩子改教需获父母双方同意才能进行的决定。

陈和章:政府聆听民声

报导:邱仁杰

 马来西亚五大宗教諮询理事会主席陈和章指出,该会欢迎內阁做出撤回2013年伊斯兰行政(联邦直辖区)法案的决定。

 “我们获知这个消息后,很高兴內阁做了这个决定,这反映了政府有聆听民意。”

 他今日傍晚接受《中国报》的询问时,这么指出。

 他说,如今,最重要是希望相关部门能与5大宗教諮询理事会討论此事,特別是討论第107(b)条文的有关“家长”字眼,及要求取消51(3)(b)(x)及(xi)条文。

 “这些都会影响到非伊斯兰,所以这个问题都必须解决。希望大家可以尽快商討此事,並接纳我们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