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4日訊)高庭將于17日針對蘇祿恐怖分子入侵沙巴事知情不報的警察政治組警員一案,裁決被告表罪是否成立。

 法官拉維德蘭今日在聆聽控辯雙方陳詞后說,他需時研究控辯雙方陳詞、証據和案情再做判決。

 哈山阿里巴沙利(55歲)是隸屬拿篤警察局政治組,他被控于今年2月9日至3月3日,對蘇祿恐怖分子入侵事件知情不報,抵獨刑事法典第130M條文(知情不報),罪成可被坐牢7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代表律師:代罪羔羊

 拿督諾丁哈山副檢察司在結案陳詞時指出,有足夠証據指被告知道蘇祿恐怖分子入侵,但沒向上司報告。

 他指出,控方首名受保護証人供証時指1月就通知被告,自稱為蘇祿王朝的依斯邁基蘭家族的1500人已集合西莫努島準備到沙巴,証人還一再提醒被告要上報上級。

 他說,監聽被告2支手機結果顯示,被告知道400人集在菲律賓南部邦傲島,準備到沙巴協助200名蘇祿恐怖分子。

 “被告知道依斯邁基蘭有意索取沙巴,如果大馬政府拒絕,他們將製造事端。”

 被告代表律師藍星說,被告應被判表罪不成立,因為控方只是根據監聽電話和一些“敏感文件”,只屬于聽聞。

 他指出,被告只是“代罪羔羊”,控方首名証人也表明曾見過被告的上司尤斯裡警長和沙茲萬警長,但控方卻沒傳召他們上庭供証。


文章转载《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