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的企业公关和国际关系部的消息人士透露说,星汉是自愿选择在65岁时退休。一般法庭乃至联邦法院的法官可以任职到66岁,才强制退休。
星汉早年曾任兼职记者,后来担任执业律师,在2000年受委为高等法庭的司法人员,并在2002年受委为高庭法官。他在退休前是高庭最资深的法官。
星汉未婚,曾在淡马鲁、太平、怡保、关丹和吉隆坡的法庭任职。他以即席的裁决和诙谐的评论著称,咸认是勤奋、明智与公正的法官,愿付出更多努力来聆审案件,并给予律师劝告。
此前,星汉裁定古甘家属起诉政府和全国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等五造得直,获得赔偿80万1700令吉及5万令吉堂费。
星汉下判时,公开支持立即成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独立委员会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