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唐志勤律師說,他的當事人林法蒂瑪(Fatimah Kumin Lim,35歲)不會反對被引渡到英國,但希望高庭可以批准她保釋在外。
法蒂瑪的這項保釋申請遭總檢察署大力反對。高庭法官吳必理昨天審理后,裁定高庭沒有絕對的權力來批准保釋,駁回保釋申請。
法官說,法蒂瑪無須為拘押聽證會做準備,因為她已表明不準備抗辯。如果她引渡到英國,在當地被控的話,到時她也可以申請保釋在外,為刑事罪做準備。
每年到倫敦辦事3次
至于總檢察署指法蒂瑪于去年換名,目的是“製造新身分、逃避偵查”,律師駁斥說,法蒂瑪已通知移民與關卡局改名事宜,該局也通知了相關的政府機構,總檢察署的指責是不合邏輯的。
法蒂瑪16歲時已是職業選手,曾在共和聯邦運動會為新加坡摘下混合團體賽銀牌。她后來因膝蓋受傷退出羽壇,到汶萊擔任羽球教練,過后成為蘇丹前妻瑪麗安姆的保鏢兼助理,每年陪她到倫敦辦事至少3次。
法蒂瑪被指于2009年6月,在瑪麗安姆的倫敦住所取走兩枚藍色和黃色的罕見鑽石,過后以假鑽石調包。
她在瑞士日內瓦以2000多萬令吉的高價賣出真鑽,用部分款項償還她的賭債。
去年,英國法院裁定瑪麗安姆索償成功,判法蒂瑪須償還1600多萬令吉和律師費。
文章转载《中国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