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6日訊)新加坡又出現一名“虎上司”,規定員工每遲到1分鐘就要罰款1元(約2令吉40仙),女郎向人力部投訴。
《星期日時報》報道,林小姐(化名,20歲)申訴,她在去年9月,加入一家小型資訊科技公司擔任項目協調員,月薪是1500元(約3600令吉)。她擁有專業文憑,並正在私校攻讀大學文憑。
她的上班時間是早上9時,可是她總是遲到,9時20分左右才到公司。老闆過后讓她9時30分才上班,不過超過9時30分以后,每遲到1分鐘就要罰款1元。
林小姐說,她過后還是會遲到,最糟記錄是一個月內遲到139分鐘。雖然她盡量縮短午餐時間及延遲下班時間來彌補,但老闆還是照扣薪水。
“不過我覺得是自己遲到在先,于是沒有對此投訴。”
今年初,她不小心刪除了一份Excel圖表文件,老闆扣了她70%薪水。加上因遲到罰款,那個月公司只付她311元(約746令吉)薪水。
沒付薪水
林小姐不肯接受,怎料在接下來的2個月,公司卻完全沒付她薪水,也多次寄警告信說她的表現很差。
到了4月初,她決定辭職,但根據合約她必須做滿一年,如果提早離開必須賠償公司3個月的薪水,即4500元(約1萬令吉)。
如今,林小姐已辭職,但還未支付毀約金。她也向人力部投訴,要求公司支付所拖欠的2個月薪水,並償還遲到罰款,此事正在審理當中。
“我看到虎上司打男職員錄像后,發現許多年輕員工都默默受罪,于是決定聯絡報章揭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