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20日讯)2年前涉嫌「测心跳」为由,触摸女学生胸部而被控非礼11名学生的安邦班登美华国中纪律主任依斯玛兹,今日被判非礼案表罪不成立,当庭获释。
推事阿尤妮依查蒂裁决,控方无法针对被告面对的控状,举出表面罪证。
被告在闻判休庭后,即与出庭聆讯的妻子及亲友拥抱。
来自檳城的被告依斯玛兹(51岁)涉嫌以测验学生心律是否正常为由,非礼11位女学生的胸部。
控状指被告于2011年2月25日早上7时30分至8时30分期间,在安邦班登英达某间国中的纪律主任办公室內,把手放在11名年龄介于15至16岁学生的胸部上。
根据控状,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354条文,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最高监禁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项刑罚。
11名年龄介于15岁至16岁的女生,在2011年2月27日通过民主行动党莲花苑区州议员李映霞揭露此事。
这名也是学校纪律主任的被告,在事件见报后,曾在校方、警方及家教协会的对话会上,向受害者道歉,坦承自己触碰到学生。他同年2月28日被勒令停职,並受促不可出现在校园范围。
他较后在2011年3月4日被控上安邦推事庭。案件在同年3月25日过堂时,被告是在校长、教职人员和家教协会代表陪同被告出庭面控,引起议论。
案件于2011年7月20日开审,控方总共传召了23位证人上庭供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