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27 Mar 2013 18:22

居鑾市議會3名執法組人員,正在制伏一隻野狗。
報導/攝影:曾圓圓
(居鑾27日訊)居鑾市議會今午在捕捉野狗行動中,被指當場使用繩索勒死野狗,在場知情的群眾怒斥執法人員不人道!
事發時,有熱心民眾趨前拍照,一對父子更與4名執法人員發生肢體衝突,雙方較后已到警局備案。
此事于今午12時許在龍祥廣場H座,即面向加冕小販中心發生;當時,為數8人的市議會執法組在該處捕捉野狗。
手法殘忍
目擊者指出,執法人員用特製捕捉野狗的捕狗器(長棍綁著圈繩,套住野狗脖子的器具),當場用繩索勒死野狗。現場有數十名民眾圍觀譴責執法人員對狗隻就地“正法”,手法過于殘忍。
民眾強調,那是公共場所,執法人員不應該當場殺死野狗,這種殘忍的做法,難免會對一些愛狗人士和小孩造成陰影。
民眾認為捕捉野狗絕對是好事,可讓環境更乾淨衛生,卻無法認同執法人員的殘忍行為。
現場一名20歲王姓華裔男子不滿執法人員將野狗就地“正法”,拿起手機欲拍下“證據”,遭執法人員喝止,還要他出示大馬卡。
男子父親受訪時說,捕捉野狗行動進行時,他們一家人在鄰近咖啡店喝茶。
他說,當時目睹2隻野狗被捕捉后,當場被勒死,就叫兒子拍照,相信兒子因過于近距離拍照,遭執法人員發現而制止,更反拍下兒子的照片。
蔡貴耀:患嚴重皮膚病
野狗帶傷掙扎至死
馬華市議會黨鞭蔡貴耀受詢時說,他已向執法組負責人詢問相關事宜,瞭解其中一隻被捕捉的野狗,因身上帶傷,且有嚴重皮膚病,在與執法人員拉扯掙扎之間,野狗才會死亡。
他強調,市議會有捕捉野狗的標准,絕對不能當場致死野狗,一定要在捕捉野狗后,將野狗帶到適合地點人道毀滅。
他強調,市議會執法人員無權在公眾場所,向民眾索取身分證查看,他針對上述事件指,如男子認為執法人員行為過分,可自行聯絡他,他將在市議會會議上公開討論,並給予處理和調查。
在事發時,烈日當空下,有人不忍執法組人員扣拉著3隻野狗,你一句,我一句,現場火藥味濃。
執法人員離開現場時,把3隻野狗放生,一再強調是接獲投訴后才來捕捉野狗,如今群眾竟有如此大反應,還拋下“以后再接獲投訴,相信都無需再理”的氣話。




與執法人員拉扯掙扎之間,野狗才會死亡。
你抓我我也挣扎啊!什么借口来的!!!!!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