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2013年3月25日
     

(布城25日讯)上诉庭今日针对一名幼儿园院长的丈夫在五年前,被控性侵一名4岁女童案,维持高庭无罪释放的裁决。

上诉庭三司拿督斯里莫哈末阿凡迪、拿督林顿阿尔伯以及拿督哈密苏丹阿布峇卡一致驳回控方的上诉,而宣判50岁的尤炳立(译音)无罪释放。       

阿凡迪指出,在仔细研究上诉记录以及聆听双方的陈词后,发现没有干预高庭裁决的理由。

控方是针对檳高庭推翻地庭判决,改判强姦4岁女童罪名不成立而无罪释放一案,入稟上诉庭。

檳高庭法官拿督惹玛尼于去年9月4日,在64页的判词中,裁决控方表面証据不足,没有充分証明女童有遭性侵,宣判上诉人尤炳立上诉得直,无罪释放。

被告被控在2008年1月至4月的某天约上午8时10分至12时中午,在檳城日落洞武吉南马某托儿所兼幼儿园,强姦一名当时只有4岁的华裔女童,触犯刑事法典第376(2)(e)条文,一旦罪成刑罚是监禁5年至30年及鞭笞。

地庭法官希塔伦于2011年3月29日被裁定被告强姦罪成,被判监禁20年兼鞭笞10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