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蘭莪‧八打靈再也22日訊)一名大學講師因把轎車泊在殘障人士專用泊車位,而遭八打靈再也市政廳人員開罰單及鎖上車輪後,竟當場怒罵及把罰單丟向市政廳人員,結果在妨礙公務員執行工作罪名下被控上法庭。
這起案件於昨天下午4時40分,在八打靈再也52/18路發生。這名印裔講師(35歲)因把轎車違規泊在殘障人士專用泊車位,而遭八打靈再也市政廳執法人員開罰單及鎖車輪,不料他取下罰單扔向其中一名人員執法人員的臉部,而且還破口大罵。
事發時正好一輛警車在附近一帶巡邏,見狀把他帶回警局協助調查,並於今早援引刑事法典186妨礙公務員執行工作條文把他控上法庭。
(星洲日報)




亏他大学讲师还做出这样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