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訊)5名砸車窗搶錢黨匪徒,過去數年連跨8州幹下超過63宗案件,警方經過連日追緝,逮捕其中4人,並追緝一人下落。
5人曾為去年遭警方搗破的“瑪末黨”劫黨余黨,他們事后轉換幹案方式,駕駛豪華轎車在銀行前尋找目標,並刺破受害者轎車輪胎,再趁受害者修理輪胎時,砸破車窗搶錢。
跨8州幹63案件
他們最后一次于2012年1月18日下午3時10分,在甲洞地區以上述方式打搶一名甫從銀行提款出來的28歲華裔金商,除了搶走他6萬5000令吉現金,也搶走他裝有金條及貴重私人物品的公事包,讓他損失25萬令吉。
吉隆坡刑事調查組主任拿督邱震華指出,警方接獲投報后,立即開調查,經過多番行動后,于本月14日下午4時40分在哥打白沙羅發現匪徒駕駛轎車,因此展開追逐,先后在該區及隆市旺沙馬朱逮捕4名年齡介于31歲至52歲的巫裔及印尼男子。
“警方當時曾開槍射破匪徒轎車輪胎,迫使她們停車被捕,期間中並無人受傷,警方目前仍在追查一名巫裔同黨的下落。”
他說,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395、397及412條文和危險爆炸物法令第8條文調查此案,4人被驗扣至明日助查。
駕豪華車免被識破
匪徒幹案時都駕駛至少2輛豪華轎車,讓人誤以為里頭坐著是達官貴人來降低被識破的風險。
邱震華指出,匪徒幹案時都駕駛如富士根、馬賽地及富豪(Volvo)等豪華轎車。
“他們通常會5人駕駛2輛豪華轎車在銀行附近找目標,幹案時,會頭帶滑雪帽及手持巴冷刀和斧頭砸破車窗搶錢及威脅受害者。”
他說,警方相信匪徒在吉隆坡、雪州、森美蘭、馬六甲、柔佛、霹靂、檳城及彭亨幹案。
“我們將會在完成吉隆坡的案件調查后,把他們轉交給其他州屬警方,以便他們進行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