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  2013-03-16 19:08

劉來益指他從未向該銀行申請信用卡,卻被通知刷了2萬令吉,他前後報了3次案,希望警方介入調查。

(檳城16日訊)未申請信用卡,卻被銀行通知刷了2萬令吉,工廠員工劉來益向金融仲裁庭投訴後,發現申請填寫資料表格非他的簽名,而且他不諳華語,申請的電話錄音中對方卻口操華語。面對銀行一直追債,報警又無下文,他只好向檳州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局求助,促請警方盡快介入調查,替他平反。

30歲的劉來益說,他於去年6月13日接到銀行來電,指他用信用卡刷了1萬令吉,但他從來沒有向該銀行申請信用卡,對方當時也拒絕透露如何取得他的聯絡方式。

他馬上報警,再到國家銀行查詢,但驚人的是,資料顯示“他”已經刷了2萬令吉。

他接著將報案書及國家銀行報告出示給銀行,對方則指示他簽署一份宣誓信,證明有人盜用其資料及銀行無涉及在內。

接恐嚇電話促勿投訴

他說,他於7月6日致函大馬銀行公會投訴,8月3日,他收到銀行通知指又有一筆將近1萬令吉的交易已刷卡,而且對方購物時有展示其身份證及信用卡。

“我在8月16日接到了一通自稱布萊恩的恐嚇電話,指示我不要再向銀行投訴,我於是報警。”

接著,劉來益致函金融仲裁庭投訴,並提呈了證據。他說,該庭於9月24日介入調查,並指示他在今年2月20日到吉隆坡出席聽證會。

但是,讓他感到失望的是,投訴並沒有結論。

“從仲裁庭提供的資料顯示,我的資料被盜用,其中申請表格並不是我的簽名,所得稅表格也遭篡改,電話錄音也不是我的聲音,而且對方講華語,但我不諳華語,身份證影印本也很模糊,好像經過多年影印。”

面對銀行一直追債,劉來益最後只好向檳州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局副主任林敦良投訴。

林敦良:國行有責查真相

林敦良希望國家銀行要有明確的條例來維護消費者,而且銀行也應該負起責任,調查真相,而不是一味說消費者錯。

“事件已發生近一年,漫長的等待對消費者造成很大的壓力,希望警方盡快介入調查。”

他也促請國家銀行要有經常性對信用卡發放作抽樣調查,同時設立完整的指南,讓公眾了解自己的權益。在必要的情形之下,信用卡使用者也有權控告銀行。

他也要詢問銀行,是否有根據程序處理信用卡申請。他說,他不知道銀行是否有內鬼,但曾經有過類似案件。

“雖然該信用卡已停用,但我們不知道這名不法之徒是否涉及更多案件,因此要國家銀行及警方介入調查。”他將會就此事致函警方和國家銀行,以及通知財政部副部長林祥才。

專員薪金被盜提上訴得直

另外,工廠資訊工藝支援部專員黃律方於去年5月投訴扣帳卡和銀行存摺未遺失下,銀行戶頭薪金和花紅被盜提,經過上訴將近一年,他在馬華及國家銀行的協調下上訴得直,獲得該本地商業銀行賠償4863令吉50仙。

黃律方週六特地上門向馬華道謝,同時以自身經驗,希望公眾提高警惕,及積極爭取自己的權益。

他是於去年12月驚悉薪金及花紅被人盜提一空後,遂立即向銀行查詢,才知道其戶頭已前後6次被人在曼谷和宋卡盜提。林敦良說,他前後共接獲20宗類似案件,今年就有2宗希望有關單位正視其嚴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