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昌奕 报导
(吉隆坡24日讯)「我失去一颗肾,他只失去一年自由!」
3年前因抗匪遭捅4刀被逼切除左肾保命的女郎杜爱玲,至今仍不满匪徒使她失去无价的肾臟,却只换来1年监禁与1下鞭笞的轻罚,她认为现有的刑罚难以令匪徒真正悔过,甚至出狱后仍会继续为非作歹。
这宗改变杜爱玲(22岁,无业)人生的劫案,是于2010年11月11日下午2时许,在旧巴生路斯里圣淘沙花园路,国油油站对面的人行道发生,当时爱玲与室友陈美婷用餐后正步行返家,岂料遭2匪拦路抢劫。
杜爱玲不甘匪徒得逞,趋前与对方爭执欲夺回手提袋,结果遭匪徒连捅背部4刀,其中两刀因伤及左肾被迫切除保命,她也因这场劫难疗养了近半年才痊癒。
警方在案发后据情上门逮捕刺伤爱玲的匪徒(25岁),惟另一名同党则逃之夭夭至今仍未落网,拥有妻小的匪徒较后在求情下,被轻判1年监禁与1下鞭笞的刑罚,並于2012年出狱。
不满匪徒获轻判的爱玲,曾尝试通过法律途径上诉,可惜她並不熟悉法律程序,错过上诉的时机,令她感到几许无奈。
匪徒出狱后,爱玲的许多朋友都通知她要小心,她本身固然不想再遇到对方,但也相信对方即使遇上她,亦会因羞愧选择避开。
匪徒未痛改前非
「对方出狱后仍返回旧地居住,我在当地的朋友曾数度见到对方,还问我要不要帮忙打他一顿,甚至不值对方所为的友族同胞也愿出力,但都被我一一婉拒,因为以暴制暴绝非上策,而且我们自身还要负上法律的代价,根本不值得。」
她今日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透露,据她所了解,该名匪徒获释后不但没有改过自新,相反却继续鋌而走险,售卖软性毒品祸害社会,目前又被捕鋃鐺入狱。
「听到这消息时,我对当年法庭的轻判更感遗憾,不单是因为本身的遭遇,也包括后来被对方的毒品所荼毒的生命。如果当年检察单位能以更严厉的罪名提控对方,他也不至于早早获释危害社会。」
虽然早已事过境迁,但爱玲言谈间仍流露出一丝不甘,尤其耳闻目睹当年案发的区域依旧治安不靖,她更耿耿于怀,认为现有的法律刑罚太轻,难以令抢劫犯等悔过,导致他们出狱后又为非作歹。
无悔抗匪 学会量力而为
勇敢的杜爱玲坦言,若能时光倒流回到案发当时,她仍会选择上前与匪徒搏斗,力保財物不失,最好还能逮住匪徒为社会除害,这亦是她一贯「择善固执」的精神。
「吃一次亏,学一次乖,如今若遇上有人遇劫求助,我在帮忙之前肯定会先估量过环境与情势,才尽力挺身相助,不然英雄做不成,反倒可能做狗熊。」
对周遭安全变得更警惕的爱玲,也有本身一套抗匪策略:「很多女性会带胡椒喷雾防身,但没有想过若对方戴头盔,喷雾岂非无用武之地?所以我都会隨身携带一支伸缩铁棍,即使匪徒有头盔保护,我也可以攻击他的手脚自保。」
失去一边肾臟,导致爱玲的生活作息需作出不少调整,除了不能操劳过度、久站及久坐,热爱跳舞的她也不能做剧烈动作,但最大的问题是找不到一份適合的工作。
「我屡次寻找工作都碰壁,目前仍在待业中,需靠家人的接济才能应付生活费,我很希望能寻获一份合適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