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本次抽查共涉及深圳、河源、惠州、东莞等4个地区的25家企业,依据YD/T 1591-2009《移动通信终端电源适配器及充电/数据接口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GB 4943-2001《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及经备案的企业标准或产品明示技术要求,对手机充电器产品的标识要求、电器性能要求、机械强度、绝缘电阻、抗电强度、布线、连接和供电、传导连续骚扰、浪涌(冲击)抗扰度、发热要求、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据悉,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电器性能要求和发热要求两个项目。在9批次不合格产品中,东莞东原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SAMSUNG牌ETA3U30CBC型手机充电器和深圳市潮诺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ZK-1006-3型手机充电器在上述两个项目上均不合格,深圳市潮诺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ZK-1006-6型手机充电器,深圳市金富林科技有限公司金富林牌KFL-050050型充电器,东莞市亚力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亚力通牌YLT-C04型、YLT-C08型手机充电器,深圳市易佰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易佰特牌SC-619A型、SC-609A型手机充电器深圳市天夏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夏牌TX-668-032B型充电器在发热要求项目上不合格。